本條目是講述安徽省的太平府。關於其他同名地名,請見
太平府。
太平府,是明清兩代的一個府,位於長江下游南岸,轄區大致相當於今日安徽省的馬鞍山市及蕪湖市的長江東南岸轄境。
春秋時代此地湖泊草叢中鳩鳥眾多,被吳國命名為鳩茲,流經此地的長江一段,亦由此別名鳩江[1]。元朝時,為太平路。元末龍鳳元年(乙未年,1355年)六月,朱元璋政權改之為府。太平府在明代屬於南直隸,下轄3個縣:當塗縣(首縣)、蕪湖縣、繁昌縣。
清代江南省分立,江蘇、安徽各分行省後,太平府與安徽省的寧國府、池州府及江蘇省江寧府相鄰,與安徽省廬州府及和州直隸州隔長江相望。清代太平府:隸徽寧池太廣道。長江水師提督駐。領縣三:當塗縣、蕪湖縣、繁昌縣[2]。1912年(民國元年),撤廢太平府。
參考文獻[編輯]
- ^ 鸠江简介. [2015-04-07]. (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-09-08).
- ^ 《清史稿》卷五十九 志三十四/地理六/安徽/太平府
- 史書
外部連結[編輯]
[在維基數據編輯]
- 《欽定古今圖書集成·方輿彙編·職方典·太平府部》,出自陳夢雷《古今圖書集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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